近日,芜湖县编委组织编委会全体成员集中学习《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的意见》(皖办发〔2012〕11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控制事业单位编制的通知》(皖办发〔2011〕38号)文件精神,会上芜湖县编委主任要求要以“两个严格”为工作抓手,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机构编制事项必须报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专项管理,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受理、一家承办、一家行文”,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不得提交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审定。
二是严格控制机构设置。凡设置机构事项,必须依据中央、省、市文件规定执行,对确因工作需要的,要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从严控制。
(芜湖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