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孝友: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带头遵守组织纪律

访问次数: 1988                        发布时间:201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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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带头遵守组织纪律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集中教育活动学习体会

六安市编办主任  袁孝友

遵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和要求,近期我参加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全面系统认真地学习了《开展集中教育活动致领导干部的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学习材料》,做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卷》。通过系统学习和深入思考,深受教育,收获很大。

一、学有所知。通过这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了解了相关的工作纪律和业务知识。2002年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出台后,围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努力实现“两个提高、两个满意”的目标,中央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并且加大了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等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公开通报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结合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明确了“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的换届工作纪律要求,维护了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这一系列制度的完善和措施的落实,一方面彰显了党中央坚持立党为公、从严治党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坚强决心;另一方面,有利于从根本上整顿“吏制”,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党和人民的事业兴旺发达。

二、学有所悟。毛泽东同志在《为争取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一文关于“干部问题”的论述中指出:“指导伟大的革命,要有伟大的党,要有许多最好的干部”,并引用斯大林的话说“干部决定一切”。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每个党员每个领导干部都要从自身做起,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做起,认真带头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监督各项制度,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一是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党性修养,正确看待地位、权力,把职位当成责任,把权力当成压力,始终把自己当作组织的一颗“棋子”,当作人民群众的“公仆”,听党的话,服从组织安排,坚决不做违背党纪政纪的事,淡泊名利,坦荡做人,以身作则,公道正派,以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带头维护党的干部工作严肃性。作为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不折不扣不走样地做好分管干部的推荐、考察、酝酿、任用工作,努力让上级组织满意、广大群众满意。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监督工作是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得以正确执行的重要保证。作为地方和部门负责同志,就是要自觉地把干部工作置于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之下,置于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之下,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把干部监督工作看成是一种规范、一种保护、一种支持,以干部监督工作促进和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有效落实,从而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工作氛围,推进各项工作上台阶。

三、学以致用。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服务科学发展、服务重大战略、服务各项改革的重任。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调整、机关单位人员招录(聘)用编计划审核等工作环节中,如何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干部监督各项制度,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并做到“全覆盖”、“全面体检”、“全面消毒”、“全面打预防针”,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尤其在领导职数管理、职级高配和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用编审核方面,机构编制部门要主动与组织人事部门配合,努力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并把干部监督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落实好。为此,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的重视领导下,近年来,研究制定了若干管理制度,如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明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的规定》、市编委《关于修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市编委《关于实行编制审核通知单制度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市直科级干部任职审核审批的通知》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有力推进我市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也有利于各方面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促进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在机构编制工作方面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