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斌:将初步实现老有所养的夙愿

访问次数: 5508                        发布时间:2012-07-05

[字体: ]

实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将初步实现老有所养的夙愿

 

一、深刻认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我省2009年启动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启动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于当年将两项保险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实施。截至目前,我省列入前三批试点的共有67个县区。从试点情况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参保人数迅速上升,覆盖城乡的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截至今年5月底,参保人数已达2391万,参保率达87%,其中609万人开始领取养老金,累计发放基础养老金54亿元。亳州等5市提前实现了制度全覆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也凝聚着各市和有关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为此作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诚挚问候和衷心感谢!
     
当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入全面攻坚阶段,原计划用10年时间完成的制度全覆盖,提前7年至今年底完成。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制度全覆盖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老有所养的重大举措。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只能覆盖到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特别是广大农民养老主要靠土地、家庭子女供养和副业收入来解决。在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将广大城乡居民都纳入社会养老保障范围,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这是中国自古以来民生领域中最深刻的变化之一,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
    
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是扩大消费预期、转变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强化社会保障,加大民生投入,本身就是调结构、转方式的具体举措。广大城乡居民被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实现老有所养,一方面直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有利于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发挥社会保障再分配的调节功能,更公平地分配公共服务资源,这在很大程度上解除城乡居民养老的后顾之忧,增强他们的消费预期,对开拓城乡市场、扩大消费需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都将产生强大而持久的动力。
    
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是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美好安徽的必然要求。保持社会和谐安定,最根本的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当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重要阶段,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凸显,一些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也有所增加。尽快建立一个逐步缩小城乡差别的养老保障制度,构建社会稳定的安全网,才能降低现代化进程中的各种风险,保障工业化、城镇化顺利推进,让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省九次党代会描绘的美好安徽宏伟蓝图。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我省是人口大省,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差距较大,要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任务艰巨繁重。一是面广量大、时间紧迫。实现制度全覆盖后,预计全省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将达到3600万左右,相比目前参保人数增加了1200万左右,其中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人数将增加近200万,试点任务大大加重。目前,距中央要求的时间只有半年,我们必须紧急行动起来,全力以赴地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二是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从试点情况看,随着试点步伐不断加快,参保人数不断增加,经办管理人员力量特别是乡镇基层一线力量已显不足,信息化建设和经费保障等也不能完全到位,这些都制约了经办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三是部分县、区基础条件薄弱。特别是最后纳入的38个试点地区中,有不少是人口大县,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基础条件较差,推进的难度也将大大增加。四是人民群众对全覆盖工作的期望更高。他们对自身的保障水平有了更高的期盼,希望得到更加便捷、周到、高效的服务,这些都对我们做好全覆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是多少往圣先贤对中国理想社会的追求。实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将初步实现老有所养的夙愿。我们必须以奋发有为的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试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年内全覆盖。
二、扎实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各项工作
    
确保年底前完成中央提出的基本实现全覆盖目标,当前我们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准确把握基本原则,科学制定实施办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由政府主导建立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实行个人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的筹资办法。这项制度,强调了国家对城乡居民老有所养承担的重要责任,明确了政府资金投入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的关怀。现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第四批试点地区要加强对这一制度的研究,准确把握国家和省确定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调研、多方论证,抓紧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细则和方案。需要指出的是,各地经济发展水平、集体经济实力和居民收入水平都各不相同,在政策设计特别是个人缴费、地方补贴、养老待遇等方面,都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既要与当前的财力相匹配,也要考虑到长远的可承受能力,合理设定缴费档次、缴费补贴及养老金补贴标准,不能脱离实际、盲目攀高。
   
(二)加强资金筹集,强化基金监管。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最关键的是要做到两到位:一是财政补贴资金必须及时补助到位,二是居民养老金必须按时发放到位。我省目前发放情况基本稳定,养老金发放率达100%,但能否有长期稳定的支付能力,各地必须对此引起足够重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要建立稳定多元的筹资机制,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主要包括:一是在管好用好中央和省级政府补贴资金的同时,要把本级补贴配套资金列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政府补贴资金按时拨付到位。二是要遵循养老保险制度运作的大数法则和代际分配原则,大力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鼓励他们多缴长缴,逐步提高缴费档次。三是积极发挥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的作用,鼓励这些组织通过各种渠道补助城乡居民缴费参保。在扩大资金筹集渠道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养老基金的监管,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万无一失。从试点情况看,基金规范运营管理、保值增值问题已经凸显。各地要切实按照社保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基金财务制度,重点是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防范机制、运行预警机制和内控制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要加强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社保基金是高压线,不允许有任何闪失,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要及时纠正,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惩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定期披露相关信息,做到公开透明。
   
(三)强化经办管理,提升服务能力。这是推进试点工作最重要的基础,也是今年实现全覆盖面临的最大挑战。要通过多种途径,千方百计解决好机构、人员、经费保障等突出问题,重点要做好三件事:一是切实加强基层平台建设。保险制度全覆盖首要的是服务平台全覆盖,要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制度、工作及时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目前,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已初步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通,但也有个别地区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各地要充分利用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信息共享比对,联通网络专线并逐步向村和社区一级延伸,逐步实现数据省级集中管理。三是逐步完善经办服务体系。一方面抓好队伍建设,搞好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协理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试点开始阶段,工作任务量大,要多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同时依据政策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规范的操作流程,形成统一的工作标准,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四)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对广大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民来说,社会养老保险是一个新鲜事物,要允许他们有一个理解过程。试点时,要尊重群众意愿,不能搞强迫命令,要重视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度,拓展政策宣传覆盖面,让城乡居民充分理解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好处。全覆盖工作启动后,要在全省深入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册、小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全覆盖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各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重大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在理解的基础上自觉自愿参保缴费。特别是通过举办养老金发放仪式等活动,进行现身说法,让城乡居民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引导城乡居民踊跃参保。
  
(五)完善相关政策,搞好制度设计。对试点过程中带有根本性、普遍性的问题,省有关部门要加强研究,搞好精算和顶层设计,逐步规范完善相关政策,研究完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相关制度衔接政策、基金归集层级提升、跨地区转移接续等。同时,也希望各地继续解放思想,凝聚智慧和力量,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在遵循中央和省统一部署的前提下,多想办法、多实践、多出经验。对地方具有普遍意义的做法,要及时总结,上升为政策和规范。
三、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的领导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真抓实干,确保完成今年全覆盖各项目标任务。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践表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能不能抓出成效,关键在于有没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第四批试点的任务重,推进的难度大,组织领导必须坚强有力。要切实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第四批试点地区要及时成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要加强指导,统筹协调。几年来,各试点地区结合各自实际,做了很好探索,有的还形成较为成熟的经验和模式。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试点中涌现的好典型、好示范,推动全省全覆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对困难较多、进展相对缓慢的县、区,要给予重点的帮扶和督导,确保如期完成试点任务。各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人社部门要履行好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财政等部门要积极参与,共同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要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已列入省政府民生工程考核范围,明确了具体的任务指标。各地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按照省里确定的时间表路径图推进全覆盖工作。省里要把财政补贴政策是否及时落实、养老金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基层平台建设、经办服务水平是否有所提高等作为重点,加强考核督查,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向前推进。 
    (
摘自李斌省长在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信息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