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以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访问次数: 1371                        发布时间:201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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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成果,休宁县在按期完成县、乡两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修改、补录和审核工作后,以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并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有关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切实加强全县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管理。  

    一、建章立制,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研究出台《休宁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将核查工作与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管理相结合。对本县现已成功运行的编制使用审批制度、人员编制工资月审核等制度进一步提升,从今年51日起,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申报人员工资的同时,还要如实填报编内人员在岗情况(包括是否有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擅自离岗、擅自外借等在编不在岗人员现象),待每月人员编制工资审核工作结束后,由编办将编内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汇总,向组织、人社部门进行通报。
   
二是研究印发《休宁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制度(试行)》和《休宁县2012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工作实施方案》,将核查工作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工作相结合,通过实地核查和巡视进一步巩固机构编制核查成果

三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有关文件的实施意见》,将核查工作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相结合。在认真总结分析机构编制核查情况基础上,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有关文件精神,拟定了本县的具体实施办法,提交县编委和县委、县政府研究后以“两办”名义发文,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二、“一户一档”,及时收集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

今年来我们将强化机构编制档案管理作为加强编办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认真收集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资料并及时归档。我县从1983年到现在,前后30年的机构编制审批文件都已收集齐全并按年度装订成册,历次机构改革期间各部门“三定”文件也已分别进行装订。还将全县291个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批方面文件(包括机构设立以来历年机构变动、编制调整、内设机构设置等文件资料)复制一份并按单位一一进行了归档,实行“一户一档”。

 三、实地核查,进一步巩固机构编制核查成果

6月中旬,我县结合2012年度首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工作,组织开展了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实地核查工作。由县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编办四部门领导带队,每组各配1名县委督查组成员、1名编办工作人员或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组成四个巡视组分四片赴各有关单位,对各单位机构编制、实有人员、领导配备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和巡视。首次巡视工作结束后,我们将各组的情况进行了整理和汇总,分别向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领导进行了汇报。县有关领导高度重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在县编办汇报材料上作了专门批示,还核批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专项资金6万元,下达了县编办选调工作人员计划2名,从人力和财力上对核查工作给予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与我县纪检部门组织开展的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联合,争取每季度开展一次机构编制实地核查和巡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管理(休宁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