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责任,形成合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芜湖市政府最近专门出台文件,从五个方面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一、加快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制度,理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和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对于监管职能交叉和空白问题,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分工和监管要求,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建立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快“四员”制度建设,推动监管工作重心下移。
二、强化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从食用农产品环节、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畜禽屠宰、食品进出口等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农业、质监、食品、商务和检验检疫等部门的重点环节和职责分工。
三、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惩处力度。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提高监管执法队伍素质。有效整合监管力量,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和行业自律机制建设。
五、强化政府责任。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实行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分管食品安全监管和协调的负责同志“一岗双责”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芜湖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