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之下:吃喝那些事,会否被问责?

访问次数: 1442                        发布时间:201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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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7月12日电  11日,财政部公布2012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84亿元,与2011年决算相比减少13.8亿元;此前两天,备受关注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也正式公布。

    道道禁令之下,长期为人们诟病的奢华接待能否收敛?

    “禁吃令”接连出台 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6月中旬,浙江温州市出台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划定了公务接待的各条“红线”,如不得食用鲍鱼、鱼翅,不得提供茅台、五粮液和高档香烟,市域范围内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等。此举一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细则被网民称为“史上最细”公务接待新规。

    “发现违规行为如何处理?”面对公众疑问,温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凡违规一次的,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违规二次的,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主要责任人停职检查;一年内累计违规三次及以上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给予主要责任人纪律处分、经办人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正当公众热议温州细则之际,国务院7月9日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作为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条例》直击“三公经费”,对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预算管理及问责等作出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简化礼仪、务实节俭的原则管理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将公务接待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对违反规定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温州新规划定了接待范围和标准,为治理奢华接待提供了一些借鉴,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国务院《条例》的出台,表明了中央对治理奢华接待的决心。

    礼节变礼“劫”,公开岂能“羞羞答答”?

    近年来,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禁止奢华接待的政策措施屡屡出台,如1998年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2006年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四菜一汤”标准则一直在倡导,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奢华接待现象仍屡见不鲜,从山西平遥古城因公务接待不堪重负,到广东汕尾烟草局每月动辄上百万元的接待费,再到湖北秭归天价接待费等事件中便可见一斑。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周清杰认为,奢华接待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种大吃大喝、讲排场的公款消费行为,来源于一种畸形的、奢靡的消费观。

    温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过去,虽然有相关接待规定,但实际操作时又不得不面对现实。比如说,上级到下级指导调研,为了表达热情、希望得到上级支持,就要摆桌设宴,自然就超标了。而下级到上级汇报工作,上级为表示礼数也会摆桌设宴,超标接待也就在所难免了。

    “奢华接待的深层次根源在于,目前很多公务接待费尚混在日常公务开支的预算中,很难掌握具体金额,而且现行的财政预算制度存在不透明、执行弹性空间大等缺陷。”竹立家说,在各级政府预算及其执行的权力分配格局中,政府及相关领导掌控着实际决定权,既是预算的编制者,也是预算的执行者和改变者,有时连人大也难以监督到位。

    责任追究机制的不健全使各地的措施沦为“空架子”。记者采访河北省一些厅局发现,这些单位基本上都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接待原则大都是“定点接待、从简节约”,有的标明“尽量减少宴请”,有的列出“严禁参加各类高消费娱乐活动”,但对于违规行为的惩处,要么笼而统之表示按有关规定处理,要么根本就没有惩处规定。

    “羞羞答答”的公开让奢华接待有机可乘。虽然中央明确要求公开透明,很多部门也开始公开接待费,但大多数只是一个笼统的数字,而对于次数、标准、费用等还是遮遮掩掩。“花的是公款,为什么不能全部公开呢?要是自己掏钱,还舍得大吃大喝吗?”一些群众质疑道。

    会不会有人因为吃喝被撤职?

    公务接待产生居高不下的接待费,不仅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而且也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成为社会诟病的顽疾。

    我国每年公务接待费到底有多少,历来没有明确的说法。“目前,国内还没有一个权威的调查统计能准确反映公务接待的费用总量。”竹立家说,“再加上游山玩水、娱乐消费等开支,公务接待费肯定是惊人的。”

    如何走出奢华接待屡禁不止怪圈?竹立家建议,这需要进行自上而下的综合性改革,一方面要进一步细化预算支出内容,实现预算硬约束,并充分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借鉴美国、韩国等国家的治理经验,明确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堵住每一个可能产生奢华接待的“空子”,使公务接待在“阳光”下运行。

    温州的一潘姓群众说,公务接待本无可厚非,但前提是要把握一个度。他建议,为了让全体纳税人及时了解接待费用情况,可尝试建立政府公务接待网,或者将公务接待信息上传至当地政府网,公款消费明明白白,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给纳税人一个满意的交待。

    “纵观之前出台的规定措施,其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在于,很多只是说在嘴上、挂在墙上,而没有落到实处,新规最终能否取得实效,关键还看是否动真格。”周清杰说。

    一位长期从事接待工作的基层政府人士表示,如果不在公开透明、社会监督和领导问责上下真功夫,没有形成全国“一盘棋”的严管高压态势,而只顾着出台措施,喊“禁止公款高消费”的口号,到头来只会是“看上去很美”,终究难免陷入一纸空文的尴尬境地。

    专家建议,应以《条例》的正式实施为契机,借鉴温州做法,根据廉政准则、纪律条例,围绕群众利益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对违反规定者严格问责,对于那些情节严重的违规者,给予严肃处理直至撤职。(记者姜刚、张和平、朱峰、许晓青)

 

    信息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