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蚌埠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市县乡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后,该市编办主动跟进服务,积极与市招标局沟通协商,在调研摸清全市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机构现状基础上,专题报告市编委,尽快落实《通知》要求,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更名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在内的所有公共资源交易的组织管理服务工作。同时,督促各县规范建立了“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管理体制,县招标交易机构统一设置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明确了工作职责。
通过此次调整设置,建立健全了公共资源交易组织机构,理顺了工作职能,进一步推进了交易平台的规范化建设,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高效阳光运行,切实为该市招标投标市场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保障。蚌埠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