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编办认真组织学习《芜湖市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则(试行)》

访问次数: 1209                        发布时间:201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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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机制,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和优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芜湖市编办《关于印发<芜湖市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芜编办【2012100号)文件精神,镜湖区编办认真组织学习《芜湖市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则(试行)》。

该《规则》明确,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是由市编办根据工作需要,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党政干部和普通群众中聘请的兼职人员,聘期一般为两年。其主要职责是:宣传机构编制法规规定和方针、政策;提出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等的建议;协助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机构编制重大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对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评估评议;反映基层和群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制度的建立,将对加强和规范我市、区机构编制管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镜湖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