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严密工作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行政效能,日前和县出台了《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议事规则》。
《议事规则》规定县编委会议必须坚持“三个一”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保密原则,确定县编委议事形式为县编委会议,议事范围为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方案、审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人员流动等8大类事项。《议事规则》还明确了县编委会的议事制度、议事程序、机构审批程序等,特别是就编内平向流动、逆向流动、县外调入等事项,进一步细化了组织、人社、编办各自承担的职责,为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提供了保障。(和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