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编办制定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访问次数: 1152                        发布时间:201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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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编报信息及撰写新闻稿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争先进位,黟县编办制定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凡编办干部职工在中央、省、市、县新闻媒体、信息刊物、简报、网站等上采用的信息稿件、调研文章均在奖励范围之内。奖励标准按在中央、省、市、县新闻媒体、信息刊物、简报、网站上采用的一般信息稿件、调研文章来划分,单篇奖励幅度从600元至10元不等,编办每人每年至少完成信息任务5篇,超出部分根据中央、省、市、县稿件采用情况,由综合科统计奖励,同一条信息分别被中央、省、市、县采用可以累计计算,奖金年终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