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编办在抓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根据《安徽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追究暂行办法(试行)》要求,严肃工作纪律,抓好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监督约束机制。
一是将机构编制工作列入黄山区2012年度目标岗位责任制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十大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事项,引导各级领导和部门树立编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在开通“12310”机构举报电话基础上,分别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中聘请了8名机构编制监督员,丰富社会监督渠道。
三是修订了编制纪律政策汇编,将近几年的编制纪律政策规定整理成汇编,其中将《安徽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追究暂行办法(试行)》放在开篇,人手一册,增强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是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结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对事业单位履职情况、机构挂牌和人员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并在编制网站予以公示。历时2个月,对全区各单位实有人员信息进行核查,其中重点就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信息、财政统发人员信息,公务员及参公人员信息进行专项核查,梳理各类违规问题并专题向编委会议报告。(黄山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