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事业单位改革,切实掌握事业单位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发[2000]17号)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更新思想观点、创新工作机制、抓重点、呈亮点,努力探索,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依法开展登记管理工作,桐城市编办历时二个月完成对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情况调查。
通过调查情况看,桐城市已初步形成了按登记管理原则、内容、权限、程序、制度办事的工作氛围,每年均能基本完成年检、变更等工作任务,在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很多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还是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认识不够,对登记及年检不积极、不主动。证书使用效率不高,对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的监督乏力等共性问题仍然无法扭转。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市编办探索思路,加强创新,研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桐城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现场核查暂行办法》,并准备积极联合财政、人社、工商、质监、等十五家单位转发中央编办《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桐城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变更和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为下一步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提供基础材料。(张灵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