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编办迅速传达贯彻全省编办主任会议精神

访问次数: 884                        发布时间:201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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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省编办召开全省编办主任会议,学习传达李斌省长对全省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讨论贯彻落实李斌省长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会议结束后,马鞍山市编办迅速开展学习贯彻活动。

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将全省编办主任会议和李斌省长重要批示精神向市长、市编委主任张晓麟作了专题汇报,按照市领导要求,近期召开市编委会会议,组织全体编委成员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学习,研究我市贯彻意见。

二、组织编办干部认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召开全体干部会议,逐字逐句学习了李斌省长重要讲话内容,领会讲话精神;传达了省编办主任罗昌平、副主任张家麟和副巡视员张强的讲话,对当前机构编制重点工作提出要求。

三、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四条具体贯彻意见。按照李斌省长“撤一建一,内部调剂,确实需要,购买服务”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创新体制机制、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指示,市编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四条贯彻意见。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总量不突破

一是严格按照我市《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的意见》,采取规范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加强总量控制、建立协调约束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和完善目标考核机制等措施,坚决做到编制总量、机构个数和领导职数“三个不突破”。

二是按照我市《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期间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对新设立的事业单位一律不予审批;严格监控事业单位人员进出,对于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只出不进。

三是制定我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系统,把实名制管理作为公务员录用、公务员遴选、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调配、干部提拔任用、核定工资、核拨经费、办理社会保险的基本依据,加强对机构编制的监督管理。

(二)研究动态管理机制,盘活存量优化结构

一是根据省编办印发的《全省行政编制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按照我市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机构“只合不分”、编制“只减不增”规定,对各级各部门要求增加机构编制的报告,通过挂牌、更名、撤一建一、内部整合和挖掘内部潜力、合理调配编制资源等办法处理

二是拟定了5条精简压缩行政机关人员意见,年内逐步实施,争取解决机关人员超编问题。

三是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落实市、区5个单位撤销和30个整合任务,推进384个单位的改革工作,通过撤销、合并收回编制,提高事业单位规模效应,为其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不足提供解决的空间。

四是创新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在核定人员总量的基础上,对确因工作需要新进人员的,实行“公开招聘、人事派遣、岗位聘用、三方合同”和同岗同待遇的新机制,配合人社、组织部门拟定了我市人事派遣实施意见,规范人事派遣人员管理。

五是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继续监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岗情况,严肃查处“吃空饷”行为。与组织、人社等部门共同加大编外聘用人员监管力度,下文冻结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

(三)强化协调约束机制,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坚持机构编制目标考核制度,扩大考核范围、完善考核方式、增强考核效果,约束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

二是坚持联合办公会议制度,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的协调,磋商和研究公务员录用、公务员遴选、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调配、人才引进、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各类问题。

三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作,及时拨付在岗人员经费、停拨调出人员工资,煞住“吃空饷”现象。

(四)积极开展各项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开展省、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开展事权管理体制改革,在产业政策和规划、项目投资、规划建设、市场监管等方面进一步梳理事权,完成各部门事权划分审核工作;积极配合市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稳步推进社会建设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二是组织调研开发园区、新区体制机制运行状况,完善相关组织机构设置等工作,积极配合市各相关部门推进开发园区、新区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

三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上半年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事业单位模拟分类,以及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法律、政策依据核查的基础上,集中精力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改革氛围;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出台后及时组织实施我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加强工作统筹,协调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改革任务;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和基层医改工作,在市立医疗集团和国土系统事业单位推行新的人事分配制度,对条件成熟的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事业单位先改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