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编办认真参与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制订工作

访问次数: 1126                        发布时间:2012-08-17

[字体: ]

根据国家发展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1]2085号)要求,绩溪县临溪镇被列入全国发展改革试点乡镇。为全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城镇发展改革,巩固扩权强镇试点成果,积极探索小城镇加快转型发展的新途径,绩溪县编办会同发改委、临溪镇等单位认真参与制订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经过各部门的联合调研论证和汇总讨论,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于近日印发了《绩溪县临溪镇全国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几项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依据临溪镇的经济发展现状、区位特点和资源条件,强调一要推进规划创新,强化监督管理,二要培育特色产业,增强集聚能力,三要加大发展投入,提升承载能力,四要优化公共服务,提高保障水平。力争通过五年的改革试点,初步建成“两区”(低碳工业园区、政商新区)“两带”(登源河历史文化旅游示范带、大源河生态农业示范带),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增加综合经济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