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制度(试行)>的通知》(皖编办〔2011〕392号)文件精神,结合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法规要求,宿州市编办制定了《宿州市2012年度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2年6月下旬正式印发。
《实施方案》明确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规定了巡视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程序,在巡视工作组织领导、巡视工作日程安排、巡视结果处理等方面均做了明确要求。市编办还根据《实施方案》制定了调查问卷、座谈会发言提纲等材料,丰富了监督检查巡视工作的形式和手段。
自《实施方案》正式下发后,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区编委、编办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年中自查活动。自8月中旬开始,市编办分成两个组,由分管主任带队,开始对部分市直机关进行实地督查巡视。(宿州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