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召开县(市)区编办主任会议学习贯彻李斌省长重要指示精神

访问次数: 1281                        发布时间:201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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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长、省编委主任李斌关于从严控制机构编制的“建一撤一、内部调剂、确实需要、购买服务”十六字指示精神。821,合肥市在包河区召开县(市)区编办主任专题会议,学习贯彻李斌省长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当前我市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落实李斌省长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

专题会上,包河区区长、包河区编委主任耿延强介绍了包河区近几年经济社会发展和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并结合包河区实际,就如何贯彻李斌省长指示精神,加强该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思路。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郭苏梅同志传达了810全省各市编办主任会议主要精神,重点传达了李斌省长关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16字指示精神和省编办贯彻落实指示精神的具体贯彻意见。郭苏梅全面部署了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七措并举,全面贯彻李斌省长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一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各项要求,坚决做到现有编制总量、机构个数和领导职数“三个不突破”,牵头制定《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坚持在单位编制限额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全面实行聘用制,切实纠正体外循环。二是拟出台《合肥市市直单位节编奖励办法》。三是集中利用3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审判、检察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以及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全面开展机构编制专项清理工作,防止“吃空饷”现象的发生,做到增收节支。四是拟出台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真正建立起编制管理与人事管理、财政管理工作的配合协调机制。五是进一步修订完善2012年度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目标考核和机构编制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全面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复查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六是采取措施,进一步优化行政编制资源结构、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七是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合力。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作用,建立健全预防机制;完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从源头上从严控制机构编制;会同审计部门,探索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内容;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纪检监察和机构编制部门在违规违纪案件查处方面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能作用。

肥东县介绍了该县严格控制县直机关从乡镇选调人员的具体做法,下一步将出台教育等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办法。肥西县重点介绍了该县“花钱买服务”的经验。长丰县介绍了该县编办充分发挥在人员调配、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龙头作用,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庐江县介绍了该县机构编制工作如何与合肥市“等高对接”方面的举措。巢湖市编办重点介绍了该市区划调整之后,开展的事业单位整合工作,以及对落实“花钱卖服务”的费用标准测算。四个城区就如何贯彻李斌省长的指示纷纷提出了各自的打算:瑶海区重点汇报了“内部调剂”的思考;庐阳区介绍了该区在加强聘用人员管理方面的制度化建设经验;包河区介绍了以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为抓手,强化编制管理。下一步,该区打算将编外聘用人员、社区管理人员也纳入实名制管理,管住总量、节约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