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成效明显

访问次数: 1284                        发布时间:201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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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清理规范意见确定后,我市一直把清理规范结果的组织实施作为重点,根据不同类别,区别不同情况,“一事一策”,采取“撤、并、调”方式,加快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进程。

撤:即对职责任务消失、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或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的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蚌埠分公司、蚌埠市职工消费合作总社等24家事业单位撤销事业单位建制,注销其事业法人资格,原核定事业编制收回,在编人员和国有资产得到妥善安置。

并:即对职责相近、事权相似的事业单位合并设置,坚持“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对分属于两个主管部门管理的蚌埠职业教育中心、蚌埠技师学院整合为一所学校,对执法事权重叠的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整合,对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机构进行撤并,既精简了机构,统一了事权,又提高了工作效能。

调:即对职责任务萎缩或大量空编两年以上的事业单编制事项进行调整。根据蚌埠干部学校、蚌埠市园林管理处的职责任务和社会功能,拟对其闲置多年的空缺编制相应核减300名左右,用于充实加强城市建设、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

通过以上卓有成效的举措,我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连续呈现“负增长”,既减少了总量,扩大了存量,又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优化了资源配置,为下一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                          (蚌埠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