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基础地位,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设置的机构与审批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审批的编制、岗位、领导职数相对应,入库人员与财政供养、日常管理人员相统一,蚌埠市编办转变观念,积极创新,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凡机构设置等机构编制工作事项,监督检查提前参与和监督,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
一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日常督查。将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与督查相结合。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库为基础,对申请机构编制工作事项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前置核查,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的“两统一”、“两同步”。即:实名制数据库信息与上级机构编制批文相统一,与各单位实际情况相统一;机构编制批文下发与机构编制信息变更同步,人员增减手续与人员信息录入变更同步。促进机构编制实名制全程式管理,做到库、薄的健全同步,规范、真实地将机构编制管理与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结合起来,杜绝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现象,有效预防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是开展机构编制督查巡视工作。按照省编办下发《安徽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制度(试行)》(皖编办〔2011〕392号)要求,市编办适时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工作。通过组织专门巡视组和不定期的巡视,对巡视工作中发现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严格按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安徽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和《安徽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是建立部门协调配合长效机制。积极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定期联络,互通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创新监督检查思路,加强事前审核、完善事中监管、探索事后惩处,建立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大检查”格局,真正实现编制部门的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增强监督检查效能。
四是畅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渠道。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着力加强“12310”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结合机构编制专项督查,特别是加大清理“在编不在岗”和“吃空响”人员力度,严肃机构编制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