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工作中,濉溪县编办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工作,通过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核定统计,有效提高全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准确度。
一是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管理职能。作为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编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跟踪服务,充分发挥主动服务意识和机构编制管理职能,在机构审核和编制统计上实事求是,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为全县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机构和编制的数据保障。
二是明确公车配备管理范围。严格执行中央、省、市下发的公务用车配备范围,对县本级涉及公务用车配备的单位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全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在机构编制界定上不超出规定范围。
三是做好数据统计,努力为用车编制核定奠定基础。在全面开展公务用车统计核定工作中,县编办根据实名制管理系统,认真做好全县涉及公务用车单位的编制数据统计工作,对编制数、领导职数和在编人员数等相关数据逐一进行统计,为全县公务用车编制的核定提供了数据基础。(濉溪县编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