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科学合理配置人员编制资源。近日,黄山市歙县编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编前置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编程序。
根据《通知》要求,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因调动、公开招录(聘)、政策性安置等方式增加人员,须先向机构编制部门提交用编进人申请,公务员流动、逆向流动、政策性安置、公开招录(聘)等使用编制,由县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编制余缺、工作需求、岗位设置等提出意见,提交县编委研究;县直之间、乡镇之间、顺向流动等使用编制由县机构编制部门研究。同意后,县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用编通知》,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凭《用编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通过规范用编进人程序,能有效地防止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进人,从源头上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无序增长,进一步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歙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