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合肥市庐江县编办根据省、市编办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切实落实县级政府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利用周五学习例会时间,集中学习了省、市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结合卫生、安监、人社、工会等部门工作职责,深刻理解、吃透文件主要精神,把握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质。
二是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县编办深入卫生局、安监局等单位,就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座谈,针对职业病监测、监管等职责,以及如何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防治工作,虚心听取部门意见和建议。
三是统筹协调,合理界定职责。根据皖编办〔2011〕326号和合编办〔2012〕125号文件精神,在实地调研、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进一步统筹考虑、沟通协调,将县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科学合理、分解落实到卫生、安监、人社、工会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