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正式实施园林绿化管养体制改革

访问次数: 1207                        发布时间:201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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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市委第11次常委会议和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精神,近日,作为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重要内容之一的园林绿化管养体制改革正式实施。

根据改革方案规定,下划范围除植物园、野生动物园、蜀山森林公园仍由市林业和园林局继续管理外,其他市管公园和全部城市广场、道路绿化(含游园、街头绿化地)、租地绿化等划转辖区管理。

本次改革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人随事走、财随事转”的原则,撤销市绿化施工养护管理处、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及原环城公园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管理职责和权限,激发各区绿化管理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合力,更好地服务合肥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