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采取四项措施促进机构编制管理

访问次数: 1371                        发布时间:201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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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蚌埠市龙子湖区编办根据该区实际情况,采取四项措施,努力促进机构编制管理上台阶。

  一是强化编委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除机构编制部门以外,任何部门和领导不能以任何形式干预机构编制工作,不得擅自设立机构,增加编制和超编进人。坚持做到权力靠编委集体行使,责任靠编委集体承担,矛盾靠编委集体化解,为规范编制管理提供了保障。

  二是把紧用编关口。严格人员调配制度,严格执行编委会集体研究审批制度,凡单位借调工作人员必须由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办理借调手续。加强干部的日常岗位管理,凡涉及职称评聘、考核奖惩、工资调整必须先到区编办严格审核编制,确保岗位与编制相符。

  三是完善实名制管理。以原有的机构编制台帐为基础,扩大信息量,完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员等基本信息,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在编人员的信息全部上网,初步建立了机构编制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督和管理的新格局。

  四是完善内部管理。重点围绕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推行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切实把工作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激励人的有效机制。(龙子湖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