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城市管理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机制,近日,合肥市庐阳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理顺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区和乡镇、街道两级管理职责,科学划分了事权财权,为优化城市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按照《意见》的要求,除行政许可、重大案件查处等特殊职能由区城管执法局统一行使外,各乡镇街道辖区内其他城市管理事务和城管执法中队的人权、事权、财权全部下划至乡镇街道,区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行业管理,做好对乡镇街道执法中队的业务指导、督查考核、教育培训等工作。并按照“人随事走、财随人转”的原则,参考区划调整后工作量变化情况,重新核定了各执法中队的岗位数,有39名城管执法局直管队员交流到乡镇街道工作,进一步充实基层执法队伍。同时,《意见》还规定,为避免人员岗位固化,由编办牵头对各中队执法队员定期进行交流,原则上在一个单位工作满5年的需交流任职,以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通过此轮调整,进一步优化了城市管理流程、减少了中间环节,突出了乡镇街道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初步形成了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区街配合、上下联动,责权统一、街负总责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庐阳区编办 王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