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全面启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访问次数: 1368                        发布时间:201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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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芜湖市镜湖区召开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这标志着镜湖区率先在全市全面启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邦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市长刘泉出席会议,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市民政局局长杨少华宣读了《关于同意镜湖区撤销天门山等11个街道办事处的批复》(芜政秘[2012]170号)、市编办主任章世海宣读了《关于同意镜湖区设立天门山等10个公共服务中心的批复》(芜编办[2012]123号)文件。区委副书记万晓晖解读了《镜湖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胡邦明对镜湖区实行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表示肯定,对镜湖区下一步改革试点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要充分认识推进镜湖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试点攻坚任务,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区委书记卢仓报部署了当前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明确了全区改革试点工作的努力方向。要围绕服务居民,着力提升管理服务效能;要上下联动,做好区直部门和新社区职能、具体业务工作对接;要完善新社区管理服务的运行机制,积极整合人、财、物等资源向社区倾斜,探索建立高效联动的居民自治、社区共治模式,通过减少管理层级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扩大政府公共服务覆盖面与质量。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孙跃文强调,要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各具体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时间表、路线图,做到定内容、定人员、定目标、定责任、定进度,确保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按期圆满完成,确保“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