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深化食品药品监督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访问次数: 2794                        发布时间:201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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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布首批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的通知》,歙县在全省100余个县中脱颖而出,荣获全省仅六家、全市唯一的首批“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称号。

近年来,歙县不断深化食品药品监督体制改革。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权交给县卫生局,由卫生部门牵头形成“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原本在卫生局管理范围内的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职责,则全部划归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在机构规格上,明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县政府的工作部门,取消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改由地方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领导和同级卫生部门的监督。同时该县还成立了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的日常监管,打假稽查工作于一身的“食品药品监督所”被确定为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二级机构,从而实现真正的责权利相统一。

为深化改革成果,县委、县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食品药品协管和法律服务全面合作,在全县28个乡镇成立工作站,协助食品药品执法,化解符合人民调解范畴的食品药品纠纷。此外,歙县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创建示范店25家,示范街1条,示范乡镇3个。20115月,歙县被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为首批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歙县通过完善创建举措,将示范县创建的举措、办法转化为常态化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创建工作成果,确保全县50万人民和500万来歙中外游客的饮食用药安全。(歙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