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加强卫生系统人员流动管理

访问次数: 1781                        发布时间:201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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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卫生系统人员流动管理,针对卫生系统人数多,流动性大的现状,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流动管理的通知》(〔20116号),长丰县卫生系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员流动管理。

长丰县卫生系统各单位进行定岗定编,实行岗位编制管理,在用人过程中严格执行岗位编制,在长丰县编办核定的岗位编制内合理用人,严禁超编。对系统内人员调动、调入本系统和调出本系统都作了明确规定,特别对逆向调动作了具体规定;在人事招考中,坚持“编制空缺,凡进必考”的原则,单位根据编制空缺及实际岗位需求情况进行申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现人员合理流动。

同时,制定人员流动程序,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卫生系统人员合理流动,逐步实现全县卫生系统人员流动规范化管理。(长丰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