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长李斌集中回复20条网友留言

访问次数: 4088                        发布时间:20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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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安徽省各地集中回复了20条网友给安徽省省长李斌的留言,内容涉及交通安全、医疗保险、环境保护、中小学收费等多方面问题。详细情况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斌省长:您好! 我是宿州市埇桥区夹沟镇七里村的村民,向您反映我们村采石场危害村民的事情。我们村后山上有一家采石场。未履行环保手续,没有任何防尘设施,这些采石场距村民房屋最近的仅有三百米,距庄稼最近只有不到十米。放炮时震动像五六级地震,村民房屋被不同程度震裂约几十家,开采石料时,整个村子都笼罩在粉尘之中,村民因此很多患上呼吸道疾病和尘肺病。粉尘太大,造成庄稼和果园减产有的甚至绝收。运料车流量太大,一百多吨的石料车一辆接一辆,很多都超载,道路被轧坏,伤亡事故也增多,学生上学的路上太危险。我们这里本是个山清水秀的山村,现在却是满目疮痍,到处都是采石造成的悬崖峭壁,一旦发生塌方,后果将不堪设想。另外我们发现宿州北部三镇(符离镇,夹沟镇,褚兰镇)下面好多村庄都存在类似情况,有些甚至更严重,有的山上种满了松树果树,一些黑心石料生产商为了一己私利也不管不顾,照样开采造成松树的大量破坏,还有一些学校就建在山脚下,这样一旦发生坍塌后果将比较严重,现在这种情况还在蔓延,当年国家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设了这样的防护林,现在遭到这样的破坏太让人痛心,沿着206国道符离段一直到褚兰段,到处都是尘沙飞舞,我们都称为“宿州迷城”,还有很多生产商置法律于不顾,政府监察时就应付一下,一旦政府放松监察就无法无天,一些地方村委会与他们狼狈为奸,更加助长了这种风气,望政府加强监督,严惩不法生产商,换百姓一片碧水蓝天,

    答复意见:

    宿州市政府回复: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经现场勘查:夹沟镇七里村原有两家采石场,去年被注销一家,现仅有一家采石场,位置在夹沟镇七里村东山,宕口距七里村约1200,距最近的农田约300,靠近采石场的20亩农田被厂方租种。目前采石场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有700×1000碎石机一套,100多米的机井一口。开采出来的大块石料经两级破碎后,由震动筛选出各种石料送到各料场。该厂采用加水喷淋的湿法生产,粉尘得到基本控制,但是遇到风力较大的天气,特别在干旱天气,在装车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污染。运送石料的车辆通过七里村时会造成交通运输扬尘污染,影响15户村民的生活,该厂对道路进行了洒水,减轻了交通运输扬尘污染。开山爆破时,会产生环境噪声和震动污染。 您反映的夹沟等乡镇采石场污染环境情况确实存在,但从七里石料场现场看,附近的庄稼和果树长势不差,石料场内的石榴树挂果较多,且未发现上述乡镇采石场山脚下有学校,塌方危及学校的可能性不存在,故您反映的情况部分失实。已采取的相关措施:(1)加大对环境污染投诉的查处力度。今年查处了10起环境污染投诉,协调处理一件环境污染损失赔偿纠纷,另一件环境污染损失赔偿纠纷正在处理中;立案查处11家采石场和石灰窑厂。(2)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采石场大多数是夜里生产,很难发现生产时现场的真实情况,今年已安排相关部门增加夜查的频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查处。(3)责令限期治理。去年责令24家采石场停产实施整治。今年又责令29家采石场限期治理,年底将对完成限期治理情况进行验收。(4)实施环境监测,做好污染整治验收工作。今年上半年埇桥区政府安排区环保局分批次对采石场进行环境监测,发现超标严重的,强制要求采石场采取安装钢构彩钢瓦防尘罩等有效措施;发现未能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又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群众意见大的政府将实施关闭。(5)给除尘器加装独立内线电表。环保局对电表箱上锁,除尘器用电指数和总表比较,防止在生产过程中不能正常使用除尘设备。 埇桥区政府将按照《埇桥区采石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国土资源部门矿权设置方案确定后,按照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开展采石场的综合整治工作。对采矿权保留的采石场,加强管理,提高污染防治能力;对采矿权调整的采石场,强化管理,污染治理上水平;对采矿权整合的采石场,严格要求,污染治理上规模;对快要退出的采石场,强化检查,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年底前,将聘请采石场附近的村民为环保监督员,发现采石场污染严重时立即拍照取证,及时向环保部门举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你好 在安徽省宿州市 埇桥区符离镇四山村有多个石料厂,每天出产大量灰尘,附近村庄到处被灰尘笼罩,居民家中整天灰蒙蒙的,白天晚上都在生产,灰尘和声音严重影响老百姓的生活,给老百姓造成生命威胁,庄稼也大量减产,看着自己年迈的父母和乡亲在受污染,感觉很无助,向当地政府反映,没有什么效果,也,希望各位领导及有关部门能够帮帮老百姓。安徽省宿州市 埇桥区符离镇四山村村民的儿子

    答复意见:

    宿州市政府回复: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接到您反映我市埇桥区符离镇四山村石料厂污染环境的问题后,张曙光市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埇桥区政府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经现场勘查:符离镇四山村周边共有宿州市埇桥区四山采石场、符离镇叠山联民石料场、符离鑫鑫采石场等11家采矿企业,企业证照齐全。11家矿山企业距村庄最近为600左右,大多数石料厂为夜间生产,虽然安装有除尘设备,但仍影响附近村民的生产生活,所以每年这些采石场均支付村民一定现金赔偿。部分破坏山林的采石场,已被埇桥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列入关闭范围,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给予办理延续手续。已采取的相关措施:(1)加大对环境污染投诉的查处力度。今年查处了10起环境污染投诉,协调处理一件环境污染损失赔偿纠纷,另一件环境污染损失赔偿纠纷正在协调中;立案查处11家采石场和石灰窑厂。(2)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采石场大多数是夜里生产,很难发现生产时现场的真实情况,今年已安排相关部门增加夜查的频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查处。(3)实施环境监测,做好污染整治验收工作。今年上半年埇桥区政府安排区环保局分批次对采石场进行环境监测,发现超标严重的,强制要求采石场采取安装钢构彩钢瓦防尘罩等有效措施;发现未能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又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群众意见大的政府将实施关闭。(4)给除尘器加装独立内线电表。环保局对电表箱上锁,除尘器用电指数和总表比较,防止在生产过程中不能正常使用除尘设备。 埇桥区政府将按照《埇桥区采石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国土资源部门矿权设置方案确定后,按照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开展采石场的综合整治工作。对采矿权保留的采石场,加强管理,提高污染防治能力;对采矿权调整的采石场,强化管理,污染治理上水平;对采矿权整合的采石场,严格要求,污染治理上规模;对快要退出的采石场,强化检查,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年底前,将聘请采石场附近的村民为环保监督员,发现采石场污染严重时立即拍照取证,及时向环保部门举报。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是安徽省利辛县孙集镇梁营村的农民,现紧急反映一个情况:有人在我们村的基本农田里名义上建设一个食品厂,其实是在偷建大型“炸药库”。一、占地4342平方米,约合70亩地,其中农田50亩、废旧窑厂20亩。 20124月份开始动工建设,当时毁掉青苗,有人拍了照片:占用基本农田50亩,其中有梁营村村民梁修平、梁修华和梁韵成三家的耕地近20亩,他们的土地承包证还在手里。 二、利辛县政府投资建设了工业园,水、路、电等基础设施齐全,为啥要在离县城18公里,而且偏远、无三通、可耕地里建设?并且危害淝河大坝和朱集闸排涝泄洪。 三、无论建设啥厂,总的有土地手续和审批项目手续、图纸和领导批复,现在一无所有。四、从现场建设实况看,建设食品厂为假,建设危险品仓库为真。因为周围墙头高度2.6,仓库库距30,等于建一栋废一栋,实在浪费农闲。 五、现在,工地上的建筑工人对外悄悄地说:这是在建设一个烟花爆竹仓库,原来是在建设一个大型“炸药库”,老百姓都很害怕。我们只听说,这个项目背后有县里供销社某下属公司经理建设的,县领导还不知道。 请领导安排人查一下。

    答复意见:

    亳州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你反映利辛县孙集镇梁营违法建设烟花爆竹仓库的问题,亳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利辛县政府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你所反映的建设工程是经利辛县发展改革委批准立项的小麦精深加工项目。20124月,按照利辛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利辛县孙集镇梁营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小麦精深加工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发改综字201277),利辛县孙集镇梁营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梁昌哲)在孙集镇梁营村开始实施项目建设。该项目规划占地22亩,于20127月开工建设,目前仓库、加工车间及围墙基本建成。该项目符合孙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占用土地现状为建设用地。但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2012727,利辛县政府已责成国土部门对该公司该宗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到位。该工程不是你反映的在农田内建设大型“炸药库”的情况。欢迎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我是湖南娄底人,只因朋友陷入合肥传销窝点,才来打扰一下您,还请省长重视此事,我在这里先跪谢了。 20118月份的时候,朋友叫我去合肥玩,到了那里,第一天早上就跟我说他在这边做一个生意,还很赚钱,叫我陪他去看一下,不看还好,一看就连自己也陷进去了,原来他们所谓的生意就是:资本运作,连锁销售,打着国家的名义,我看着看着后来自己也加人了传销,当时我真不知道这个就是传销,到今年5月的时候我才彻底的醒悟,我骗我朋友说我还没看清楚,我还可以再来看一次吗?朋友答应了,其实我是想去举报的,希望能打掉这些传销窝点,我就820又一次来到了合肥,我到了那里我去过几次当地派出所,他们说要我把那些做传销的窝点记录下来,叫我再报警,就这样我跟我朋友去看了三天。我怕又一次被洗脑就没去,他们不控制人身自由的,就是1个人交69800然后再拉3个人每人同样交69800,他们什么都没做,就是去其他传销窝点聊天,3天后我又去了当地派出所报警,可他们说这个不是他们管,要我去找工商局,那天真好是星期6没人上班,我又打了工商局电话,他说要我先回去到星期1早上打电话,他把电话告诉我,我就回湖南了,星期1早上我就开始打电话,我打了一天的电话,都没人去查,还打了几次合肥的110,也没起到什么作用,我记录下来的传销窝点有:国际花都582单元13041404,国际花都121单元1001,华帮世贸城11单元16032002,这两户住的都是传销头目,丹青花园6602只有一个单元,81单元801,绿怡居东区351单元601,绿怡居东区121单元501,绿怡居东区381单元301,绿怡居东区282单元603,绿怡居西区353单元305,绿怡居西区186单元711,绿怡居西区312单元604 我知道的这些还不到10分之1多,现在这个传销人非常狡猾,不跟外面的人说自己在做什么?特别是公安去查的时候,他们多是找借口,我现在没有其他办法,特来求省长您,希望能够打击这些传销窝点,让我的朋友回家,

    答复意见:

    合肥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华邦世贸城、国际花都等14处传销窝点,蜀山区政府及区打传办、工商蜀山分局、荷叶地街道先后组织所辖社区及小区物业公司组成打传行动小组,深入小区进行了认真查处。打传行动小组先后对华邦世贸城、丹青花园、绿怡居等14处涉嫌传销窝点进行了集中清理,当场收缴传销书籍、宣传册、笔记等80余份,遣散传销人员37人,采取多种措施安排传销人员返乡,督促业解除租房合同等。在华邦世贸城1603室,当场责令传销人员陈某电话联系其朋友,明确表示不再从事传销活动,并答应尽快返回老家。我市将进一步落实打击传销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持高压态势,有效杜绝非法传销活动反弹回流。

    【网民留言】

    李省长您好!阜阳的沙石车有很多都没有牌照,经过十字路口从不减速,红绿灯也不放在眼里,更有甚者,有时还逆行,每天上下班经过沙石车走的地方,总是担心吊胆,不是自已不小心,是那些沙石车太疯狂,而且这些沙石车一到下午5点以后,大部分都走小道,或小区之间,阜阳开发区纬三路,纬四路,沙石车经常走,特别扰民!期盼省长能管一管,谢谢了!

    答复意见:

    阜阳市政府回复:人民网网友:你反映的砂石运输车辆不悬挂牌照,闯红灯情况已由市交通局调查处理。我市6月份以来由公安、运政、路政、市容多部门执法人员117人在105国道、202省道等阜城出口路开展了砂石运输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超限、不覆盖、私改车型和车体污染的非法砂石运输车辆,取得一定成效。目前,超限车辆得到一定遏制,覆盖率大幅度提高,但是,仍有个别车主受利益驱使,抱着侥幸心理,在傍晚和夜间采取避站绕行、不悬挂牌照和强行冲卡的方式进行超限运输。我市将继续加大治理力度,采取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打击此类非法砂石运输车辆,同时加强对此类车辆的调查取证,完善黑名单抄告制,强化后续处理和跟踪处理,切实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网民留言】

    现在在安徽省太和县三塔至八里这条路上公路两边都建起了新房,但是“村委和镇政府已严厉控制”,向建房的房主收取三千至八千不等的钱以后才允许你建,否则就会进行阻挠。我想问下他们这么收钱又不开票据是否合法?我们如果也跟着别人这么违建,并且交钱是否就能对我们建的房子提供保障?如果不是,我们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答复意见:

    阜阳市政府回复:人民网网友:你反映的太和县三塔至八里公路两旁收费就允许建房情况已由太和县政府调查处理。根据太和县政府调查报告,三塔至八里道路两侧共有五个村,分别是韩四、三塔、姜小、八里、王庙,其中韩四、三塔两个村有收款现象,其余三个村未发现有收款现象。⑴韩四村情况: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农民在新农村规划区内建房的,每间按1000元收取复垦押金,由所在自然村建设理事会收取,如其原宅基在三年内复垦完工,即退回押金。目前该村已收取12户,共计收款32000元,全部记入村帐,并由专人保管。⑵三塔村情况: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凡在新农村规划区内建房的,每间收取1000元,作为土地复垦机械施工费用,全部记入村帐,纳入镇电子账务管理,目前共收取4户,共计收款14000元。 鉴于三塔、韩四两村所收押金,没有政策及相关法律依据,三塔镇党委、政府已研究决定,要求镇国土资源所迅速立案查处并上报结果。同时责令三塔和韩四两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写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长: 我是一个零售药店的经营者,最近几年我们的全民医保开展的非常好,老百姓看病买药有了医保,节约了不少钱,现在国家还在扩大医保范围。但是用医保卡买药却只能到部分定点药店药店购买,距离近的还好,远点的非常不便,国家批准零售药店开展医保刷卡本来是要方便不便到医院的人和分流医院的压力,但个体药店申请医保定点却是非常之难。条件极尽苛刻。每年申请不了几家。恳请省长关注一下这方面的问题。

    答复意见:

    省人社厅回复:人民网网友:您好!看到您在2012830在人民网给李省长的留言后,我们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办理。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和定点药店管理。1999426原劳动保障部、国家药监局下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6)明确定点零售药店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同时,规定了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的资格与条件。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零售药店,应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药监部门根据零售药店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进行审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获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范围内确定定点零售药店,统发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购药。根据上述政策规定,您的药店只要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不区分药店是否属国有、集体或个体性质,均可以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我们也将您留言中反映的问题向当地人社局做了反馈,要求他们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需要,将更多符合政策规定的零售药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方便参保人员购药。我们也将继续关注您反映的有关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芜湖市鸠江区东部星城小区20118月交房的业主,契税都交了,至今房产证都办不下来,区政府给的回复是引导起诉,这是不是意味着没有拿到房的业主已经拿不到房了?眼看开发商要破产,但还没到交房日期,去要说法没依据,不去要说法房子和钱都要打水漂,怎么办?眼看12月份就要交房了,在看看工地绿化,马路都没搞,房子里电梯都没装。

    答复意见:

    芜湖市政府回复:网友: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芜湖星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东部星城东区项目,对已竣工交付的房屋,该公司承诺代理业主办理产权登记,并收取了业主的契税、物业维修基金、登记费等费用,但未按时办理产权登记。对此,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已进行专题研究,市住建委已会同鸠江区政府责成开发企业尽快加快建设,配合购房户尽快办理产权证。另市住建委已对开发企业销售资金账户实行了共管,将账户资金优先用于办证。预计到2012年底可以办结房产证。对以上问题,鸠江区政府和市住建委将做好跟踪服务。

    【网民留言】

    李省长你辛苦了! 阜阳市颍泉区闻集镇,滑集至苏屯路段十几年未修,路况损坏特别严重。去年上半年终于盼到了动工修路,可是六公里的路却留下一公里没修,就是滑集至崔桥,这段路上有滑集中小学及幼儿园三所学校,晴天尘土飞扬,雨天坑坑洼洼泥泞难行,车辆经常侧翻,学生经常跌倒,请领导追查一下这一公里修路款的去向,还老百姓一公里平坦道路。我们六百多学生家长感谢你!

    答复意见:

    阜阳市政府回复:人民网网友:你反映的颍泉区闻集镇滑集至苏屯道路损坏严重情况已由颍泉区政府调查处理。根据颍泉区政府调查报告,滑集至苏屯公路属于2009年通乡油路建设计划,该路实际里程6.7公里,批准建设计划里程5.6公里,批准建设计划已于2011年上半年竣工通车。因为计划不足,道路有1.1公里未能修建。经多次协商,现闻集镇准备结合滑集变电站建设同步建设尚未修建的1.1公里道路。

    【网民留言】

    省长,你好: 肥西小庙镇工业区有企业排放污染气体,尤其是夜间排放严重,只要一吹东风,夜间刺鼻气体就会进入塘南新农村住宿区,叫人不能入睡,难受,甚至无法入住。。有时候会可能停止排放,没有刺鼻气味,每个星期都会有几天夜间气味难闻!!!这问题先前反映过,但给予的答复是“企业都是经过环评的,没有污染企业,泡沫厂没有污染”。可我们反映是皇家路以东企业,不是青阳路南的企业,上次县领导说话有点不着边。在这个地方污染的企业有几家,尤其听说油毡厂企业排放的气体很难闻,可能有毒,有时晚上开工的多,排放污染多,白天量少,请省长给予调查蹲守暗访!!

    答复意见:

    合肥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经查,肥西县小庙镇工业聚集区共有37家企业,其中合肥市中通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和合肥鹏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工艺废气排放现象。这两家企业均按环保要求安装了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目前,肥西县环保局已要求两家企业立即更换废气收集处置装置的滤芯,在以后生产时记录废气收集处置装置滤芯的更换及运行时间。为防止企业废气收集处置装置不正常使用,肥西县环保局监察人员自2012917已连续在小庙工业聚集区蹲守调查,未发现有污染气体排放现象,肥西县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强监管。如发现有污染气体排放,可拨打肥西县环保局环保投诉热线电话: 8849789, 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处。

    【网民留言】

    2012年安徽阜阳城效中学收费高的惊人,七年级一学期收了5500元,请省长大人百忙之中了解一下。

    答复意见:

    阜阳市政府回复:人民网网友:你反映的阜阳成效中学收费高情况已由市教育局调查处理。成效中学系我区内的一所民办寄宿制学校,该校教育教学设施、教职工工资及办公经费等均属自筹。近年来,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办学条件逐渐改善,办学成本也有所增加,2012年秋季,颍东区物价局对该校的办学成本进行了核算,并下发了《关于阜阳市成效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东价费[2012]01号),核定该校收费标准为,学费:2630元/期,住宿费:80元/期;代收代管费另遵循“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 2012年秋季,成效中学七年级实收费用为:学杂费2630元、住宿费80元;代收代管费(自愿):书本费280元、就餐费男生1884元(女1806元)、保险70元(医保30、商业保险40)、被罩2176元、校服404元(夏秋各2套),合计5524元。 综上所述,2012年秋季成效中学七年级收费已经区物价局审核批准。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斌省长你好! 我是肥东梁园学区中心小学的一名学生家长,肥东梁园学区中心小学91号开学,收取一至六年级每位家长165元。都交到班主任手中,班主任记下学生姓名。不开税务发票甚至连个收据也没有,作为家长我们不知道为什么收165元?学校也没有一处收费公示栏。义务教育阶段国家不早就免去学杂费了吗?而且年年如此!学期中途还要多次收取20-40不等的费用!说什么资料费、订报纸费、订杂志费、买校服费等等名目繁多!我们家长很是有意见!

    答复意见:

    省教育厅回复:网友您好:现将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的关于肥东县梁园中心小学收费相关问题答复如下:经查,2012年秋季开学,该校收取每生115元教辅材料费(不包括保险公司代办员收取的,学生自愿参保的保险费50元),实收教辅材料费总计144085元。其中,该校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学生统一代购了由合肥市教育局在《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结果目录》中选择的教辅材料,并收取相关教辅材料费,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属合理收费。但同时该校向学生统一收取了校本教材及宣传部组织的爱国主义教育读书活动《学雷锋》读本等资料费用,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属违规收费。经核算,该校向各年级违规收取的费用情况具体如下:向一年级每生违规收取了了47.5元,向二年级每生违规收取了48.5元,向三年级每生违规收取了29元,向四年级每生违规收取了29.5元,向五年级每生违规收取27.5了元,向六年级每生违规收取了27.5了元,以上各年级违规收费已于95全部清退到位,请家长对以上退费情况进行监督。调查组责成该校,同时要求各地各校要从此事汲取教训,认真反思,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长: 您好! 在您的关注下,梦园学校的问题终于有了一点进展。合肥市政府于2012417给与了回复:“为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高新区管委会拟在合肥海关旧址新建一所学校,该地块总用地面积34.9亩,所处位置及周边交通状况非常适合建一所规模达36个班左右的学校。”这一答复让我们看到了合肥市政府在解决教育问题上的态度,我们非常高兴也非常期待。为了进一步了解这一规划的落实情况,家长们与高新区事业局多次联系,并通过网络进行了查询,但得到的信息却令家长们极为吃惊。 1.关于建筑面积 合肥市政府的回复是:在合肥海关的旧址新建一所学校,学校占地34.9亩,学校规模为36个班左右。然而目前家长得到的信息是,这所新建学校的占地面积不足22! 我们不知道剩下的近13亩的土地哪儿去了? 2 . 关于新校舍的建设 一栋危楼在合肥市教育局、规划局、高新区管委会的眼皮底下,送走了三批学生, 一个小小的租来的空间里,孩子们已经呆了一年。请问主管教育规划的部门, 你们打算让孩子们在这个没有操场、租赁来的校园里再呆待多久?新学年已经开始了,距合肥市政府2012417的回复,也已经过去4个多月了,但是梦园学校校园建设的实际行动,我们却怎么也盼不到。我们不仅要问:建一所学校就这么难吗?我们还想知道,在素有“科教之城”之称的合肥,我们还要向安徽省、合肥市领导公开几问,梦园学校的问题才能解决?还要过多少年,梦园学校学区的孩子才能拥有一个可以自由奔跑的操场,属于自己的校园? 梦园学校中学部之所以出现今天的状况,根本原因正如我们在前面的留言所指出的,是合肥市规划局、合肥市教育局、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在李省长的亲自关怀下,家长和孩子们终于盼来了合肥市政府的官方答复,但在得到答复4个多月的今天,却发生了校园规划面积缩水、迟迟不见动工等令人费解的事。请相关部门负责人正面回答: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现在,我们家长再次要求:请合肥市尽快为梦园学校学区的孩子们解决校舍问题!本学区的一千多名学生和他们的家长不能接受各种借口的吞占校园的行为!作为关心教育、关爱师生的一群家长,我们将持续关注梦园学校的问题,直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梦园学校学生家长

    答复意见:

    合肥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合肥海关旧址所属土地总占地34.9亩,其中,海关原办公楼占地13.4亩,剩下的21.5亩按照规划用于建设梦园学校初中部。因合肥海关与安徽肖氏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存在经济纠纷,影响了新梦园学校开工建设。为尽快解决纠纷,在高新区法院主持下,合肥海关、肖氏公司、土地储备中心及管委会已签订和解协议。目前,项目施工标已开标,正在进行公示,施工单位正准备进场施工。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斌省长好,我是寿县安丰镇人,我在201010月计划外生育一男孩,现要给孩子上户口,按规定需要缴一定的社会抚养费,我电话咨询了寿县人口计生委,说是需要缴四万零贰佰多元,而上户口必须要在所在乡镇,我又咨询了安丰镇计生办,他们非要五万才给上,这让我感到非常困惑和无助。我弄不明白社会抚养费是不是经过每级政府都要加钱?由于是农民,政策上的事知道不多,遇到这种事情也不知道该找谁去,在人民网上看到您,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答复意见:

    省计生委回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省人口计生工作的关注。现将核查情况答复如下:您在咨询寿县人口计生委关于您本人201010月计划外生育二孩需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时,相关同志按照2011315颁布实施的新《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结合寿县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036元计算,您夫妇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40360元(征收标准低于老《条例》),至于又“咨询了安丰镇计生办,他们非要五万”,是由于您在拨打镇计生办电话时,未讲清楚本人政策外生育子女的具体出生时间,计生办同志误解为当年出生的政策外二孩,按照2011年寿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433元计算,2012年出生的政策外二孩按规定应该征收社会抚养费54330元,故回答要五万多,造成答非所问。所以您反映的问题属于政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误解,并非县、乡镇两级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同。感谢您在人民网留言,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省人口计生工作。

    【网民留言】

    李省长: 你好。我是一位普通的合肥市民,我每日上下班都要从郎溪路和文忠路到瑶海工业区,现在郎溪路铁路桥已通车,但是郎溪路铁路桥与包公大道连接处大概有30的路至今未修。现在途径此地的车辆特别多,可是就这短短的几十米路坑坑洼洼,经常看见有车被挂了底盘。修路本身是造福百姓的事,可是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把“好事做好”,而是非要等百姓怨声载道我们的职能部门才去想办法去解决呢。听说这几十米路不修的原因是区划的问题,谁都认为这不是我们管辖范围内的,也不知是否是真的。但我想无论是什么原因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应该积极去协调解决,不应该把问题拖这么久还不解决。也借此机会向省长谏言:我们应该不断完善我们的问责机制,同时应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对百姓反映的一些关系民生的热点问题要求职能部门限时整改完成,对互相推诿致使问题限期内未完成的部门应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李省长,你是我们的一方父母官,希望在您的领导下,我们安徽的“天会更蓝,水会更清,经济更上一层楼,百姓生活更幸福”。在此也祝您在合肥工作和生活开心。

    答复意见:

    合肥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感谢你对我市城市道路建设的关心。留言中反映的路段属郎溪路立交工程项目。郎溪路立交工程为合肥市重点工程项目,郎溪路立交跨铁路涉铁段施工方案需上海铁路局批准后才能开工建设,设计方案已通过上海铁路局审查并原则同意,但未取得上海铁路局批文,因而该路段至今未能施工。目前,合肥市发改委正积极与上海铁路局协调沟通此事,市重点局已开展施工招标准备工作,待涉铁段施工图设计完毕并经上海铁路局批准后,即可实施郎溪路立交项目。

    【网民留言】

    李省长您好,我是太和县洪山镇刘寨的一位农民,家里十多口人就这四五亩薄田,可如今开发商要开发赚钱,硬要每亩6万的价钱强征,我不同意,开发商联合村书记三番五次地断我的电,省长,他们在可耕地上建房,国家这样规定了吗?

    答复意见:

    阜阳市政府回复:人民网网友:你反映的太和县洪山镇农民被强征土地一事,根据太和县政府调查报告,该地块位于刘寨村东侧,属于洪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范围,系建设用地。为实施旧村改造,确保土地整理顺利完成,经村两委研究,拟将此块土地作为刘寨自然村新村规划用地。目前,规划尚未实施。因此,反映开发商强征可耕地开发建房与事实不符。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 我是在六安政府网建言,得不到应答情况下才向你留言,请百忙之中督促有关方面重视。霍邱至六安的客运汽车,十几年来一直是小型中巴车,由于时间已经很久,很多车破损严重,不但车况较差,安全性能低,而且时常在路途中要停车检修,已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夏天不开空调,乘客时常与司机发生矛盾,造成不能集中精力驾驶,这种小型客车已不适应长途客运,目前也只有霍邱到六安这条线是这种车型。因此,请及时协调、督促更换安全性能高的客车,保证旅客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近来客运交通事故频发,应引起重视,群众安全无小事。

    答复意见:

    六安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你于近期在人民网上给安徽省李斌省长留言,反映我市霍邱至六安客运汽车破损严重有关问题,李省长高度重视,批转六安市人民政府办理,市政府责成市交通运输局和霍邱县政府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调查,霍邱至六安客车37辆(入户时间:20125辆、20106辆、20093辆、20074辆、200619辆)。按照营运客车8年使用年限规定,该线路无超年限营运车辆,且每年进行综合性检测、技术评定和车辆年检,符合国家营运客车的技术性能等相关要求。通过实际调查走访,对部分客车车容车况不够整洁、车辆安全性能有待提高等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一是对部分客车进行更新改造。对车况较差且临近使用年限的车辆,由公司负责,引导车主提前报废更新。2012810,霍邱县运管部门已组织客运公司、车站及专线业主代表,召开了专门座谈会,就霍邱至六安班线客车改造更新进行了动员,拟对该线路部分老旧客车(2006年入户)实行更新,此项工作正在逐步实施中。二是对部分车辆进行修缮维护。对近期不能报废更新的车辆,要求进行维护、修缮,保持车容车貌整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三是加强对客运市场监管力度。霍邱县运管部门拟对霍邱至六安客运市场进行综合治理,加大宣传,教育车主保持车辆清洁,守法经营,文明出行,营造良好车容车貌环境。四是加大对车辆综合性能检测。霍邱县运管部门加强每年车辆年检,对不符合技术状况的车辆坚决予以清退;同时,车站也每天对客运车辆进行出站安检,保证车辆安全出行。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欢迎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敬爱的李省长:您好!我是安徽省黄山市歙县杞梓里镇英坑村北龙源小组村民,自1988年外出浙江打工至今已20多年,但每年回老家时都会碰到乡亲们不是得急症须抬着担架赶往医院,就是乡亲们在山上干活时出意外须抬着担架赶往医院,且目前村里的老年人特多,年轻人都在外面打工,有些老人突发急症时,因为交通的不便,大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咽气,在上周97因家中父母年龄已高,我回老家帮忙打山核桃,就遇到两件这样的事情,一位老人突发急症因交通不便得不到及时抢救而去世,另一位在打山核桃时从树上摔下来,乡亲们大家帮忙用担架抬着用了一个半小时抬到农合村才叫车送往杞梓里镇医院。看到村里的乡亲们每天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环境当中,心中的酸涩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所以今天本人再次向李省长您反映一下,衷心的希望李省长能在百忙之中抽出点宝贵时间来关心一下北龙源村广大老百姓的疾苦,这也是本人第三次反映此事(也就是5公路都不到的山路),在此我代表北龙源村全体父老乡亲恳请李省长能够亲自过问,同时衷心希望得到政府的重视和彻底解决为盼。

    答复意见:

    黄山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你给省长留言,对反映歙县杞梓里镇英坑村北龙源公路未开通,村民生产生活不便问题,现回复如下:杞梓里镇英坑村农合组北龙源自然村,地处深山区,主要出产木材、菊花、笋干、山核桃等。该自然村原有30多户、120人,目前半数以上农户在外建房、买房或常年外出打工,平时居住仅十几户,常住人口仅50多人。实施“村村通”工程以来,英坑村至农合村民组(原为行政村)10.6公里的公路已开通。现北龙源自然村到农合村民组仍有约5公里的人行道路。要求开通英坑村北龙源公路问题,网友曾于201010292010118分别在人民网给省、县领导留言,当时经交通部门实地察看,提出由全体村民自愿,以“一事一议”方式和安排“村村通”延伸工程项目计划来组织实施。由于山路造价高,资金落实困难,项目一直未付诸实施。综合考虑北龙源自然村地处深山区,公路建设造价高、受益人口较少,且对沿线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以及地方财力有限等因素,目前难以投资建设该公路。歙县政府已针对深山区、高山区及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现象,于2009年出台了《关于加快生态移民和地质灾害危险区搬迁治理办法》等文件,通过在县城集中建设小区定向、定价向深山区移民销售,在各乡镇交通便利、生产生活条件较好、有发展前景的地方,建设移民集中安置点等模式,积极引导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点群众集中迁移。下步,将进一步加强《办法》宣传,积极引导北龙源村民异地搬迁,努力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网民留言】

    关于督促解决续聘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的建议 尊敬的李省长:近日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经过3至5年努力,平均每个乡镇有2名左右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正职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逐步实现1/3以上行政村有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干部;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每个县(市、区)至少有3至5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意见》出台之后,我们倍感兴奋,党中央如此重视我们这个群体,让我们扎根基层的信心大增,但在现实工作中,我们续聘的大学生村官还是非常辛苦和尴尬,一方面忙于工作而荒废了考试,另一方面年龄也越来越大,工作、家庭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我们的压力可想而知,每天除了繁重的工作之外还要面对社会、家庭等方面的压力。在此恳请李省长切实关心、关注我们大学生村官们,希望能够早日出台明确的政策解决我们的后顾之忧。 我们殷切期盼着李省长的高度重视和有序流动的有效落实。

    答复意见:

    省委组织部回复:网友您好,来信收悉。2008年大学生村官工作开展以来,中央和省委对大学生村官非常关心厚爱,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大学生村官在村安心工作提供各种保障,创造良好环境,明确聘用期满大学生村官通过“五条出路”实现有序流动,即:留村任职;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发展;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特别是,近日,中组部、中编办等6家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进一步明确了目标规划,激发了广大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干事创业的激情,更好地促进大学生村官工作有序开展。 下一步,省选聘办将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大学生村官培养使用的意见》、《关于实施大学生村官创业兴皖富民行动计划的意见》和修改完善《安徽省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促进大学生村官在农村成长成才。近年来,我省大学生村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大学生村官典型,希望你能以他们为榜样,按照大学生村官行为规范要求,继续保持大学生村官本色,坚定理想信念,坚持艰苦奋斗,在农村的广阔天地里为农村发展、农民致富作出新的贡献,实现人生价值。(记者杨高宇)

 

    信息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