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市)编办主任座谈会召开

访问次数: 2014                        发布时间:201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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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掌握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进展,研究和部署改革相关工作,1016,省编办在合肥召开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市)编办主任座谈会,省编办陈晓淮巡视员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省21个试点县(市)编办负责人和省编办事业机构编制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局)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21个试点县(市)改革进展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情况的汇报,并就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编制核定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和交流。陈晓淮巡视员在讲话中指出,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后,机构编制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工作。总的来看,各地深入学习,思想认识有了新提高;营造氛围,政策宣传有了新成效;调查摸底,改革工作有了新基础;积极行动,主动服务上有新作为。

陈晓淮巡视员强调,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正在21个县(市)紧锣密鼓地组织实施。机构编制部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明确自己肩负的责任和承担的重任,高质量地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在改革中要重点把握:关于管理体制改革,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皖政〔201298号文件的规定,以及夏来常务副省长在全省动员大会总结讲话的要求,成立医管会和医管办。医管办在县卫生局相近科股挂牌,保持相对独立,由一位副局长负责,明确精干人员承担具体工作。关于编制核定,根据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皖医改〔20123号),县级公立医院编制核定工作待改革全面推开后,由各地自行探索。在省里未出台核编相关政策文件之前,必须遵循三条原则:一是严格控制新增编制。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的意见》(皖办发〔201211号)关于事业单位改革期间冻结新增事业机构编制规定,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增编制。二是主要依据床位核编。要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医疗服务需求等情况,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的床位数。这是编制核定的前提条件。三是创新编制管理。要严格贯彻落实近期省编委会议和省领导在全省医改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县级公立医院新进人员一律采取合同聘用,实行“新人新制度”,实现新老人员断开,推动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省编办将密切关注各地核编动态,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意见报省编委审定。关于章程拟定,县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充分认识章程的作用,明确章程的主要内容,并积极配合医管会,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章程的制定工作,以进一步明确其功能定位和职责权限,确保县级公立医院成为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各项自主经营管理权得到有效落实,从而激发县级公立医院生机活力,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医疗服务,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陈晓淮巡视员要求,机构编制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定敢于攻坚、克难奋进的坚定决心、必胜信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光荣的使命感,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机构编制保障工作。要加强信息交流。省编办将通过网站、简报等形式交流全省工作动态,各级编办要及时反映情况,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健全经常性信息沟通交流机制。要建立改革试点联络员制度。及时收集、整理、报送本地区有关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信息,以便及时发现和掌握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有预案、早防范,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要加强督促指导。这是保障改革落实到位的有效途径。省编办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医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改革的指导,并及时做好改革经验总结推广工作,同时积极搞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