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逐步规范乡镇卫生院人员流动

访问次数: 1284                        发布时间:201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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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果,按照省政府《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皖政办[2011]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编办积极协助配合卫生、人社等部门,对乡镇卫生人员竞聘上岗人员流动进行规范,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深化和完善。

按照《意见》精神,县编制部门积极与县卫生、人社部门协调,就竞聘上岗人员在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形成统一意见。上岗人员的流动由卫生部门根据各乡镇卫生院编制空缺情况、工作需要及人员具体情况提出意见,人社局审核,县卫生局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将人员流动情况及时报县编办备案。截至目前,共有22名竞聘上岗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乡镇卫生院之间进行了合理流动。

随着乡镇卫生院竞聘上岗人员流动逐步规范有序,对合理配置人员,促进乡镇卫生院健康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