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形成权责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体制,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近日,青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青编办〔2012〕46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以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及相关权益为出发点,进一步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职业卫生监管“防、治、保”(即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病人社会保障)三个环节分别由一个部门为主负责,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对相关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做了进一步明确。(青阳县编办机构编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