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编办建立健全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目标考评制度

访问次数: 1299                        发布时间:201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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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马鞍山市编办对2010年印发的《马鞍山市编办机构编制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制定《马鞍山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考评办法》。

新《办法》与老《办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一是根据省编办“121”自身建设活动的要求,为加强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对调研工作的重视,将调研工作与信息宣传工作一并实行目标考评制度。二是根据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各自的特点,分开制定考评办法。量化信息宣传工作考评标准,确定全年目标任务,综合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制定评分标准,累计得分,上不封顶,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选出4个先进集体,并根据工作情况评选出6名先进个人。调研工作则实行集体评审制度,组成由市编办领导及外请专家参加的评审组,评出调研成果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四名。三是将调研工作制度化。《办法》规定每年315日前,各县(区)编办和市编办各科()结合实际工作,拟定并申报调研项目,经市编办确认并下达调研任务,于10月底前将调研成果报市编办参加评比并汇编成册。(综合科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