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履责情况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是借助社会和舆论力量对公益事业单位实施监督和管理的需要,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需要,是监督公益事业单位践行服务宗旨、实现公益目标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办法》,贵池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精心组织,选取了池州市贵池区社会福利院、池州市贵池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池州市第八中学、池州市贵池区长江河道管理局等八家事业单位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和贵池区机构编制网上公开了其事业法人年度报告,公开的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等情况。
一是提前谋划。贵池区编办年初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时,多次对该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将全区事业法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充分考虑我区实际情况及公开试点工作的效果,确定本年度完成8家事业法人的年度报告公开试点的目标。
二是精心部署。一方面积极与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取得支持。最终选取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与群众生活接触较多的八家事业单位进行事业法人年度报告公开(试点)工作,涉及民政、卫生、教育、林业、水利、社保等系统;另一方面,加强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核,并与保密部门就有关内容严格把关。
三是及时总结。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后,贵池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及时跟踪反馈信息,与相关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加强沟通,总结经验,为今后全面推进事业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工作打好基础。(贵池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