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陵县多措并举促进城乡统筹和创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在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和扩权强镇的同时,一是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07年,在全省率先推行了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主导作用,探索综合公共服务的新模式。同时,我县还在县农委(林业局)、县住建委开展了“大科室制”、“扁平化管理”的试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是设立和变更相应机构,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创新公共服务管理。为加强城乡规划统一管理,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县设立了县城乡规划局。将县卫生局下属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的职能和县人社局有关二级机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能进行整合,设立了南陵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服务中心。设立了县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全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同时,我县从2012年9月起,实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体化,农村低保标准从180元提高到310元,与我县的城镇低保标准相同,全县2.2万农村低保对象因此受惠。三是强化社区管理,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近年来,我县根据县城规划调整、整村推进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在城乡结合部和中心镇建成了一定数量的居民安置区,并在安置区和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同时,我县还对全县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布局适时进行调整。四是创新社会管理,应对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的新形势。在全县初步形成横排到边、纵贯到底的综治维稳组织网络。(南陵县编办 王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