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建立机构编制核查月报核对制度

访问次数: 1384                        发布时间:201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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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省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切实管好管住机构编制,盘活用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市编办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并在认真学习中央、省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建立了机构编制核查月报核对制度。

20127月份以来,按照工作部署和领导要求,每月底将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进行统计汇总,交付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核对,并报送市编办、编委主要领导审阅,确保领导决策必要的数据基础及时、准确。市编办适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以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为依据,按照省编办提出的“机构设置状况清”“编制类别结构清”“职数核配状况清”“财政供养人员清”“聘用人员信息清”要求,积极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确保我市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机构编制核查月报核对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促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性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准确详实,有利于进一步挖掘机构编制潜力,为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效力提供坚实的基础性保障。(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