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不断完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设置

访问次数: 1153                        发布时间:201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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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设置,日前,庐江县编委研究制定了《庐江县规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级别建制的规定》。

该规定明确:按照“相近整合,严控新设,只减不增,精简高效”的原则,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要优化组合,着重对任务单一和职能相近的机构进行整合;等高对接合肥市及所辖县(市)区,内设机构名称一律为“科”或“室”;内设机构要视单位的编制数适度设置,特殊需要可在主要职能科室挂牌,避免出现科室空设的现象;内设机构级别一律为股级建制,其主职不再予以高配;对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内设机构主职,由单位推荐,县委组织部按程序考察报研批准后,给予提拔或享受副科级待遇。(郑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