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县精心制定县人民医院章程

访问次数: 1272                        发布时间:201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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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县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高度重视公立医院章程制定,广泛参考外地事业单位章程模式,充分考虑本地实际,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原则,精心制定县人民医院章程,并经第一次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

县人民医院章程主要包括宗旨和业务范围、医管会、医院管理层、人事管理及收入分配、资产管理、财务与审计、职工和职工代表大会、医院党组织等十个方面共五十七条,具体内容主要有:

一是明确了事业单位基本内容。包括单位名称、经费形式、举办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等基本内容。

二是明确了医院的决策、监管机构的职责、构成、会议制度。设立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作为县医院的决策监督机构。医管会设主任1名(县政府县长担任),副主任1名(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5人为成员。医管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同时还明确了医管会以及主任、副主任的具体职责、医管会会议制度等内容。

三是明确了医院管理层的职责和产生方式。医院管理层实行医管会领导由的院长负责制。设院长1,副院长3,工会主席1名、院长助理若干名。院长由医管会聘任,副院长、院长助理由院长提名,医管会聘任。明确了医院管理层的职责、院长的职权、任期等内容。

四是明确了人事管理等方式和权限。明确院长作为医院的经营管理者,负责医院日常运营管理,具有医院人事管理及收入分配权、内部组织结构设置权;此外还明确了资产管理、财务与审计等内容。

五是明确了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党组织、职代会等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位置、职责及发挥作用的方式,建立各类组织、社会公众和行业监管为主要内容的多元监督机制。

六是明确了章程产生及修改方式。章程产生和修改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经医院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县医管会审查通过后,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铜陵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