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编办以实名制管理工作为抓手推动全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开展

访问次数: 1243                        发布时间:20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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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广德县编办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了我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机构编制管理环境。

一、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实名制信息维护、更新和管理工作。实名制信息库实行专人专管,要求及时更新,如实记载人员变化情况,做到机构编制及实有人数月月汇总统计,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一月一报,真实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现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及上级业务部门工作提供依据,切实发挥参谋咨询作用。

二、推进部门联动。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审核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办理空编使用手续;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编制审核意见,办理人员招录(招聘)、调动和工资审批等手续;财政部门在机构编制、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手续齐全的基础上,再予以核拨人员经费及办理统发工资手续。完善了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相互配套协调机制,做到在编人员、在职人员、预算内人员“三相符”。各部门各负其责,严格工作程序,形成相互协作、相互监督把关的部门联动机制。

三、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督查与定期督查、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开展各项督查工作。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措施与手段。首先是单位自查。要求各部门单位认真查看本部门单位是否有私自增设机构、乱刻公章、加挂牌子等违规现象,并按要求形成自查报告报县编办。其次是实地检查。组织专门督查组进行实地检查,采取抽查为主,普查为辅的方式,及时提出反馈意见,并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再次是限期整改。对单位自查与实地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县编办还进一步完善“12310”举报电话的受理、登记、落实、回复等相关制度,对群众举报的事项及时跟进核查,做到“事事抓落实,件件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