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县少数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调动不规范等情况,无为县编办提请县编委会议研究同意,规定事业单位负责人(副科级以下)不得超职数配备、不得超职数任职调动、不得逆向[乡镇到县直(含无城镇)、自收自支到财政供给]任职调动,进一步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规范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调动管理。(无为县编办 徐进生)
访问次数: 2057 发布时间:2012-11-23 [字体:
大
中
小]
|
针对我县少数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调动不规范等情况,无为县编办提请县编委会议研究同意,规定事业单位负责人(副科级以下)不得超职数配备、不得超职数任职调动、不得逆向[乡镇到县直(含无城镇)、自收自支到财政供给]任职调动,进一步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规范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调动管理。(无为县编办 徐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