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集中力量打好异地高考这一场“硬仗”

访问次数: 1268                        发布时间:201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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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 吴晶)教育部有关负责人26日对记者表示,异地高考是教育公平的标志性事件,“要集中力量,打好这一硬仗”。

    这位负责人说,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近期,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中,教育部将会同发改委、公安部和人社部,按照“解决实际问题,突出重点,区别不同情况分类督查”的原则,对各省(区、市)开展专项督查,还要分赴京沪粤等地督促指导落实方案。

    今年秋季开学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年底前出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现在离年底只有1个多月时间,除青海、黑龙江、山东、江苏、福建、湖北等省已初步明确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条件外,多数省(区、市)尚未出台方案。

    一段时间以来,异地高考在学者呼吁、民众关注和媒体聚焦下日益成为社会热点,它所牵涉的家长就业状况、学生学籍管理以及流入地承载能力等问题都考验着政府的综合管理能力,也对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出更严峻挑战。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高等教育战线要率先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扎扎实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对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净流入数量较大的省份,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将采取适当增加高校招生计划等措施,保障当地高考录取比例不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当地高考而受到影响。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将对矛盾突出、工作压力大的几个重点省市实地督查指导,摸清情况,督促帮助他们研究制订方案。在调查研究、发现典型的同时,召开协调推进会,交流制订工作方案的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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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尽快明确“异地高考”时间表和路线图

 

新华社北京96  教育部6日召开座谈会,邀请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山东、湖北、黑龙江、安徽、云南等9个省(市)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研讨“异地高考”政策。

    这是83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有关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后,教育部为推进相关工作开展的紧密部署。

    会议指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问题要把握三大原则: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作为重大民生问题来抓。二要统筹考虑,多方协调,积极稳妥推进。三要以地方为主实施,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解决。

    会议强调,要尽快明确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好实施方案。一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非本地户籍人口变动和随迁子女就学等情况,为方案制订提供可靠依据。二要按“三个根据”要求,即: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根据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进一步细化准入条件,确定操作办法。三要严格落实文件要求,确保各地实施方案2012年底前出台。

    会议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共同研究制订方案,明确各自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机制;根据摸底情况,做好招生计划编制、报名组织、考试实施及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流入地和流出地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保障考生回流出地顺利参加升学考试。

    座谈会上,福建、山东、湖北等已公布初步方案的省市代表,交流了他们的思路和做法;北京、上海、广东等人口流入集中的省市代表,重点介绍了初步考虑和工作打算;黑龙江、安徽、云南等省市代表,重点汇报了做好政策衔接的思路和举措。

据悉,近期教育部还将组织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新华视点:异地高考“开闸” 释放何种信号?

 

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刘景洋、张展鹏、潘祺)“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学生“连续就读3年”……黑龙江省最新公布的高考报名政策,开启全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高考”闸门。

    与此同时,已有约15个省区市表示年底前将出台异地高考实施细则。高考改革牵扯到户籍、教育资源等诸多问题,这样的探索将产生什么效应?异地高考如何稳步前行?

    打破户籍藩篱,随迁子女“就近高考”

    自1977年高考恢复以来,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异地高考,就是打破户籍限制,允许考生在就学地就近高考。数据显示,我国进城务工人员已达2.6亿,异地高考被认为是政府推进教育公平的一大举措。

    11月初,黑龙江省率先推出异地高考方案,规定“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学生“连续就读3年”等,放开了户籍限制,未提及“缴纳社会保险”等“城市条件”,被认为是宽松的“门槛”。

    “裹足不前会影响考生。”黑龙江省招考办副主任车行全20日接受新华社记者独家专访时说,考虑到进城务工家长工作和生活困难,资格认定条件中,规定了合法职业而非固定职业,稳定住所可以包括租赁等,学生连续3年在黑龙江省就读,而非4年或更长。

    从11月5日高考报名开始到目前,黑龙江有189名符合条件的异地考生报名。车行全说,报考人数并没有公众想象的那么多。相比之下,与动辄面临数百万考生的大省,压力不尽相同。

    不仅实行“异地考”,同时推进“异地录”。车行全表示,“我们承诺,凡是符合黑龙江省报名条件并在当地参加高考的,都享受和本地考生相同的录取权益。”

    今年8月底,国务院办公厅要求31个省区市年底前因地制宜出台异地高考具体政策,解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高考的问题。截至目前,山东、福建、上海等15个省份已明确表态,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具体方案最迟将于年底前公布。江苏、安徽等省份明确异地高考在2013年执行。

    门槛设多高,口子开多大?

    按照有关部门部署,各省区市在11月16日之前将异地高考相关方案报送教育部,尚未出台方案的,要报送进度安排。教育部还将在20日左右会同发改委、公安部、人社部等部委听取部分省份的汇报。异地高考改革开始提速。

    统计显示,中国的城镇化率已超过50%。仅就广东省而言,2011年底,该省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的有339万人。

    “改变寒门难出贵子,取消户籍限制允许异地高考是一项突破。”江苏省连云港市外国语学校长期任教高三的教师李长红表示,异地高考实现了以人为本。

    但由于教育资源不均衡、高校招生计划指标投放不均,异地高考将使京、津、沪等地区考生受到较大影响。19日晚记者在北京市一些名校周边进行了随机采访,受访人士担心异地生源在京参加高考会数量激增,带来新的问题。

    因此,北京、上海、天津等“高考洼地”的异地高考方案显得较为谨慎。此前,上海提出拟采用积分制,综合考虑外来务工者职业情况与其随迁子女的就读年限。天津提出家长要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依法纳税、上缴社保,且随迁子女就学达一定年限,但具体办法尚未正式公布。

    显然,对“异地高考”改革而言,最难把握的就是门槛设多高,口子开多大。一方面门槛高对务工人员子女不公平,另一方面,门槛太低意味着本就拥挤不堪的大城市将迎来更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教育资源将更为稀缺。

    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众多,异地高考改革如何渐进?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李晓明教授认为,可以在大城市首先开放高职教育,逐步降低由职业教育向高等教育过渡的门槛,使更多“农民工二代”获得在城市发展的一技之长。

    “在这场教育资源并非增量的改革中,蛋糕合理切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专家提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诉求值得关注,但教育现在都是属地化管理,涉及经费等大量问题。一定要处理好各方利益,尽量减少震荡和负面影响。

    维护教育公平,找寻平衡点

    江苏省启东中学校长王生说,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教育”一词前面取消了“义务”二字,意味着今后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乃至高等教育阶段的大门,都要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敞开,异地高考是大势所趋,但要谨慎前行。

    “异地高考”大门打开后,如何防范权力寻租、打“擦边球”,是方案设计的一个关键点。前几年就有这样的消息,有人利用权力帮助利益相关人移民到录取率较高的省份,或把户口迁移到亲戚朋友处,出现了钻空子行为。

    车行全认为,要在“双刃剑”中找到一个平衡点,改革推进是关键。同一年高考报名和录取,有的省份实行,有的省份不实行,也会造成不公平。

    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表示,方案出台要协调发改、公安、人社等多个部门,需要共同商讨认定会签,尽管目前在江苏的外省籍考生没有赶上报名,但待年底前方案出台后,将组织符合条件考生补报。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建议,对进城务工人员的资格认定应当和随迁子女年限基本接轨,社会保险不应独立作为资格认定必要条件。对于一般省份,随迁子女至高中毕业应在当地连续就读3年以上,而对于京沪等务工人员较集中地区,可考虑增加到4年。

    防止高考移民,要疏堵结合。王生说,应注意到异地高考仍是“有条件准入”“不完全放开”,尽快出台认定高考移民的标准,有针对地防范高考移民、投机钻营的情况。

 

    信息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