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建立县市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信息月报制度

访问次数: 1193                        发布时间:201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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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省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切实发挥实名制系统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日前,宣城市编办下发了《关于建立县市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信息月报制度的通知》,决定从201212月开始,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信息月报制度。

《通知》规定,月报报送的内容为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涉及人员调动、职务任免、自然减员和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业军官和退役士兵安置等信息。要求明确专人汇总,按月报送。市编办将根据各县(市、区)月报内容,抽查相关单位、人员,月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将作为实名制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