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创新方式提高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实效

访问次数: 1182                        发布时间:2012-11-30

[字体: ]

近日,池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12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方案》(池政办[2012]64号),正式启动2012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今年的考核工作在考核内容、考核指标、扣分方法等方面作了相应调整,提高了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细化了考核指标。将考核内容分为职责履行、机构设置、编制使用、职数使用、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等五大类别,每个类别设置若干子项指标,每个子指标项均明确对应分值和扣分标准,便于实际操作。对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市政府派出机构,首次将职责履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其职责履行情况考核结果将作为机构编制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是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业务考核所占分值。对县(区)政府考核中,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占考核总分的40%,将机构编制核查、“吃空饷”人员清理、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创新、信息和调研等年内机构编制重点工作列为考核主要内容,通过考核,不仅能掌握一个地方机构编制政策规定落实情况,也能反映其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三是改进了扣分方法。实行百分制考核,取消了考核等次,改变了以往一项违规行为扣分过多的做法,根据百分制考核失分比例,从单位目标考核总分中扣减相应分值,提高了考核的科学性。

四是加大考核复查力度。继续采取自查和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拟成立三个考核小组,视情邀请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参加,逐步扩大复查范围,力争做到县(区)和市直全覆盖,使考核更加客观全面。(池州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