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县级医院医药价格改革15日起实施

访问次数: 1506                        发布时间:201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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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月15日起,宁国市县级公立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取消加成,按进价销售。

同时,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为弥补县级医院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收入减少而新设立诊察费,将挂号费并入该项目,诊察费分普通门诊和专家(包括主医师、副主医师)门诊诊察费。其中:西医普通门诊每人次35,专家门诊每人次55元;中医普通门诊每人次40元,专家门诊每人次60元。急诊诊察费上浮20%。西医门诊诊察费医保支付33元,中医门诊诊察费医保支付38元,其余由个人自付。住院诊察费一次性按门诊三倍收取(含门诊已付一次)

体现医务工作者劳务价值的护理类和手术类医疗服务价格适当上调,护理费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提高50%,手术费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提高20%。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CT、磁共振收费在现行价格基础上降低20%,床位费价格暂不做调整。

为确保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顺利进行,宁国市物价局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及时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并深入两家医院对调整前后的收入增减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监督协助医院做好调整工作。(宁国市编办 王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