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编办《关于开展2012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蚌埠市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分层级、分步骤,严密组织实施,扎实做好蚌埠市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自查工作。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开展。根据省编办通知和市领导批示要求,及时印发通知,明确自查内容、具体指标、方法步骤、完成时限等,周密安排部署,全面开展蚌埠市2012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自查工作。
二是分级组织实施,深入对照检查。在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综合各单位自查情况,对照省通知要求,就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自查。从自查情况看,蚌埠市能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认真落实执行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机构编制管理成效明显,实现了机构、编制“零增长”,人员负增长,事业单位编制多年来一直保持空编,市级党政群机关实现整体空编。
三是认真梳理总结,提前报送自查报告。对自查情况进行梳理,认真撰写了蚌埠市2012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自查报告,以市政府名义提前报送省编办。 (蚌埠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