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编办再获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访问次数: 1234                        发布时间:201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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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合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合爱卫[2012]30号)表彰2012年度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长丰县编办再次荣获“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这是长丰县编办自独立以后连续每年获此殊荣。

一直以来,长丰县编办十分重视卫生创建,制定了卫生管理制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门投入经费、积极参加卫生宣传工作,做到了组织健全、目标明确、措施有力,为卫生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保证了卫生创建活动正常开展。

长丰县编办将珍惜荣誉,进一步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树立编办的良好形象。(长丰县编办  孙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