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主要领导批示表扬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访问次数: 844                        发布时间:201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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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蚌埠市人民政府、市编委主任白金明在市编办报送的《关于报送<蚌埠市2012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年度报告>的请示》上,作出“编制办公室的工作严格、严肃、严谨,望继续坚持,不断提高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批示,对市编办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2年,在市编委的领导下,市编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打造一流机构编制队伍”的目标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整体水平一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建立完善10多项工作制度,逐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制化水平。二是严把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前置审查、人员入编关口,保持机构编制高压严控态势,严控机构编制人员增长。三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积极探索实行系统内跨单位调整编制和机构编制总量控制下跨层次动态管理办法,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提高机构编制资源效益。四是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和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规范工作,充分利用“12310”举报受理电话和“蚌埠机构编制网”在线举报平台的监督作用,加大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机构编制纪律。通过严格控制,规范管理,我市实现了机构、编制“零增长”,人员负增长,事业单位编制多年来一直保持空编,市本级党政群机关实现整体空编,机构编制管理成效明显。

白市长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编制部门的深切关怀,既是对编办工作的肯定和鼓励,更是期望与鞭策。市编办及时组织对市领导的重要批示进行认真传达学习,并号召全体工作人员要以“批示”为动力,按照市领导“三严”、“一提高”的要求,继续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狠抓管理创新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机构编制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积极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为我市实现“重振雄风、再创辉煌,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目标提供有力保障。(蚌埠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