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编委《关于纠正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精神,芜湖市编办迅速行动,联合市纪委出台了《关于纠正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严禁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凡未经市委、市政府、市编委同意,要求下级部门设置对口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各县、区一律不予执行,更不得与项目审批、经费核拨、评比达标挂钩。市直各部门要对2012年行文中涉及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进行自查自纠,切实加以改正,相关自查自纠情况需书面报送市编委。
《通知》指出,市编办将对各县区反映的情况进行督查。凡违规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市直单位,一经查实,自查又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将加大处罚力度并在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