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落实好省编办、蚌埠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蚌埠市编办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下发了《市编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实施细则》,从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学习、提高执行力,狠抓工作落实等八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规范干部职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实施细则》明确,市编办实行领导干部调研领衔制度和全员调研制度,充分发挥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实际效能,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建立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完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能力素质。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市编办将定期组织自查、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并将改进作风执行情况纳入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通过切实可行措施,为全年机构编制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提供保障。(蚌埠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