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省编委《关于纠正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皖编[2013]2号)和省编办《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纠正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皖编办督查函[2013]6号)下发后,祁门县编办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两个《通知》精神得到贯彻落实。
一是学习宣传两个《通知》要求。在县编委会和县级相关工作会议上组织学习省编委《关于纠正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增强相关部门对机构编制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县编办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等方式,要求全体干部强化对《通知》精神的领会,自觉贯彻和宣传《通知》要求,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二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县编办在平时工作中,按照《通知》要求,做到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严格机构编制工作程序和关口,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三是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县编办根据《通知》要求,对县直单位2012年相关行文和相关部门的考核评分细则进行检查,坚决杜绝违规提高机构规格、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等内容,坚决制止和纠正干预机构编制事项的行为,确保两个《通知》精神落实到位。(祁门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