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对事业单位设立变更登记实施现场核查

访问次数: 1110                        发布时间:201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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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省编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实施《安徽省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登记现场核查暂行办法》,制定了《关于转发〈安徽省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登记现场核查暂行办法〉的通知》,从201311日起,对所有申请初始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设立登记现场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场所、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财务、事业单位章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从业人员、相关资质、业务范围、负债情况以及是否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等方面的核查。

变更登记现场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负债情况、上年度年检情况的核查。同时,变更住所的还应对场所进行核查;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的还应对其相关资质进行核查;变更经费来源的还应对其经费来源变更证明进行核查;变更开办资金的还应对其验资和财务的一致性进行核查。

现场核查的基本程序为:事业单位提交设立或变更登记申请,登记局进行初审,下达现场核查通知书,进行现场核查,形成现场核查报告,反馈现场核查结果。根据文件的要求,市登记局还设计并统一印制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现场核查通知单》和《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登记现场核查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现场核查后由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的单位和市登记局分别留存,做到程序公正,有据可查。

    通过现场核查,一方面有力推动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进一步规范,确保了登记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另一方面也进一步促进了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实时信息的掌握,加强了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和管理。